53名組織或參與去年民主派初選人士被捕,涉嫌犯下「顛覆國家政權罪」。公民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表示,根據《港區國安法》第22條,要達至「顛覆國家政權罪」,要有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的元素,但初選並無武力和威脅使用武力元素,有關人士以合法和合憲手段,並不會達到非法目的。
梁家傑在電台節目形容,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很多說法都是「發夢」,要達成「攬炒十步曲」,還需要初選勝出者,取得選民授權,在立法會選舉中當選,才可在議會內行使審議權及投票權。假如當局認為一人一票選出代議士是違法,是完全不尊重選民受《國際人權公約》保障及合憲的投票權。
對於警方指初選目的是令當選者進入議會後,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辭職及令政府停擺,梁家傑指,《基本法》列明有關做法是行政與立法機關互相制衡,憲法容許的手段,條文亦無為如何審議財政預算案定義。
他續稱,拘捕事件已在香港和國際引起極大關注和爭議,政府必須清楚解釋被捕人士涉及什麼非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