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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4日 時事脈搏

截取通訊專員:2019年度規違情況有改善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辦公室於上月中公布2019年度報告,專員石輝(A.R. Suffiad)提到,雖然期內發生170宗新的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LPP)個案,不過實際上只得1宗取得懷疑享有LPP資料,對比上個年度的8宗為少,形容情況有所改善。

至於問到有關《港區國安法》及修例截取即時通訊軟件內容的意見時,石輝均表明不在其位無權作答。

2019年報告中提到,執法機關就170宗新涉及LPP個案通知辦公室,當中152宗在尋求授權時並未被評估為可取用LPP資料。過往有指相關數字偏高,石輝解釋當中實際取得相關LPP資料的個案只得1宗,較2018年度的8宗更少,可見執法人員已經掌握及在取用LPP資料時更為警覺,才令相關個案數字下跌。

對於《港區國安法》中授權警隊可在行政長官或首長級人員批准,即可繞過辦公室截取通訊,石輝承認行動已非報告所涵蓋的範疇,不會紀錄相關數據,而相關調查也不屬辦公處監管,故不在其位評論是否應該納入辦公室職權。他亦指,如將相關工作交由專員處理,工作量可能會太多,但稱如當局向其諮詢意見,自己也不會猶豫分享。

石輝在發言時提到,今次報告簡介會再無立法會議員出席,而以往民主派議員曾提到,要求就截取即時通訊軟件內容修例,納入涵蓋範疇訂明細節。但石輝重申,做法屬於港府及保安局事務,認為目前條例運作有效而暢順,相信當局會密切留意及提出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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