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區議會年初通過煞停觀塘海濱「音樂噴泉」工程項目,遭民政事務總署拒絕,觀塘區議員梁凱晴,聯同東九龍社區關注組成員鍾健華提出司法覆核,惟法援署拒絕批出法援撤回覆核申請。
民政總署、立法會財委會主席,以及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主席要求申請人合共支付約36萬元訟費,高等法院今日頒下判詞,下令梁凱晴一方支付22萬元訟費。
法官周家明認為,本案性質簡單直接,民政總署委派3名律師,立法會一方委派2名律師和1名大律師處理本案,或引起工作重複,法庭認為申索金額過高,故將訟費下調至22萬元。
2020年12月30日 時事脈搏
觀塘區議會年初通過煞停觀塘海濱「音樂噴泉」工程項目,遭民政事務總署拒絕,觀塘區議員梁凱晴,聯同東九龍社區關注組成員鍾健華提出司法覆核,惟法援署拒絕批出法援撤回覆核申請。
民政總署、立法會財委會主席,以及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主席要求申請人合共支付約36萬元訟費,高等法院今日頒下判詞,下令梁凱晴一方支付22萬元訟費。
法官周家明認為,本案性質簡單直接,民政總署委派3名律師,立法會一方委派2名律師和1名大律師處理本案,或引起工作重複,法庭認為申索金額過高,故將訟費下調至2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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