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會大學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今早再因去年8月6日、在深水埗購買十支鐳射筆,被警方以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妨礙司法公正三罪拘捕,稍後將會被落案控告並於12月8日提堂,目前仍被扣留調查。
警方有組織及三合會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何振東向傳媒表示,方仲賢當日被休班警員截查時,拔足逃走,遭制服後在身上搜出十支「高功率鐳射裝置」並被捕。何指當時社會環境充斥暴力示威,不少人用類似裝置攻擊警員,現場亦多人圍警指罵,而警方其後發現方的電話被重設,而時間正值其醫護檢查期間,相信方是為了刪除與案件相關證據。
何振東形容,該「高功率鐳射裝置」屬於國際標準第四級,即分屬工業軍事級別用途,稱不法分子使用可有嚴重後果包括致盲。何亦向傳媒稱,方沒有合法權限及辯解持有裝置,指一般人如攜帶十把刀外出也是可疑,「但如果係廚師、磨完刀拎返工,咪係合理辯解」。
浸大學生會形容,方仲賢今早7點被逾20位警員上門拘捕,現正扣留於沙田警署。會方批評港府大舉清算肆意拘捕異見者,「白色恐怖籠罩我城」,嚴厲譴責警方多次針對學生會成員之濫捕。方去年首次涉事被捕後成功「踢保」,其後也曾因在示威現場拾獲並暫管同學失物,再被警方以盜竊拘捕、其後同樣「踢保」獲釋,他曾表示要就事件向警方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