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香港大學校董會成員向校董會發公開信表示,石禮謙的校務委員會成員任期已在11月22日屆滿,其出任校委會成員已有9年(共三任)的歷史。根據條例通過校委會委任的成員如連續出任三屆(9年)後續任時,需要取得校董會的批准。
部分成員指出,在過去數年中,看到香港大學的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均受到日益威脅的現象,正是石禮謙任職校委會成員同期的狀況,對於他如繼續出任成員時是否有決心捍衞大學的核心價值抱有疑惑,校董會成員如需要給予核准時,應該有充分機會能和石禮謙了解他在上述方面的看法。
故此,如校委會有意繼續委任石禮謙出任校務委員,成員認為教務處應盡快在12月中旬前,安排一個校董會的聚會和石禮謙交流意見,並應列入12月15日的校董會會議中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