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宣布公民黨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會計界梁繼昌4人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人大常委會決定合憲合法合理,確保延任議員符合《基本法》要求,強調並非針對任何一位議員,又指決定與議員有無「拉布」無關。
林鄭月娥表示,做法只是因應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以及今次因疫情延後選舉發生的特殊情況,確保延任的立法會議員,符合《基本法》要求及條件。
她又指出,特區政府會研究修訂本地法例,更好反映及解釋公職人員宣誓的具體要求,包括訂明具體形式、監誓人要求、違反宣誓處理方法,政府草擬法案後會盡早提交立法會審議,貫徹落實《基本法》104條及人大解釋的憲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