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一致通過《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Hong Kong People's Freedom and Choice Act),要求行政部門提供恐受迫害的在美港人臨時保護身份,並加速他們取得難民身份。
根據立法程序,法案還須在眾議院和參議院全院通過,再交由總統簽署後才生效。
法案由民主黨籍眾議員馬利諾夫斯基(Tom Malinowski)提出。法案指出,美國行政部門應依據《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認定由於香港特殊情況,致使港人無法安全返回香港。抵達美國時曾具香港永久居留身份並為中國公民,且法案生效以來一段時間皆身處美國的人士,將符合申請「臨時保護身份」(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取得該身份的人士將能合法留在美國,並得以取得工作許可。
此外,法案將有助特定港人加速難民身份申請,包含曾因參與和平抗議被逮捕、起訴、拘留或判罪的港人;曾在支持香港抗爭公民社會組織中擔當「重要角色」之人士,包括組織管理人員、急救人員、媒體記者與協助遭拘捕抗議者的法律人員等,以及他們的父母與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