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8歲青年涉今年1月向葵涌警署投擲汽油彈等,早前承認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兩項控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年10個月。
案情指出,被告陳俊輝涉嫌於今年1月29日在葵涌警署外,投擲汽油彈令警署車閘位置起火,被控一項縱火罪。其後警方在葵涌一座工業大廈一個單位內,找到11支汽油彈及原材料等,被告被控一項意圖摧毀財產罪。
精神科專家確認,被告患上過度活躍症,由於犯案時僅17歲,法庭除監禁外仍有多項判刑選擇。法官胡雅文早前指案件性質嚴重,不適合判入教導所。
2020年9月28日 時事脈搏
一名18歲青年涉今年1月向葵涌警署投擲汽油彈等,早前承認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兩項控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年10個月。
案情指出,被告陳俊輝涉嫌於今年1月29日在葵涌警署外,投擲汽油彈令警署車閘位置起火,被控一項縱火罪。其後警方在葵涌一座工業大廈一個單位內,找到11支汽油彈及原材料等,被告被控一項意圖摧毀財產罪。
精神科專家確認,被告患上過度活躍症,由於犯案時僅17歲,法庭除監禁外仍有多項判刑選擇。法官胡雅文早前指案件性質嚴重,不適合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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