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營造廠的一名董事因違反《僱傭條例》支付工資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法院亦命令該董事向有關僱員支付約93.9萬元的欠款。
新昌營造廠早前因違反《僱傭條例》的不同罪行,其中包括沒有在工資期完結或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其僱員的工資,被定罪及罰款。該公司所觸犯的欠薪罪行是在其董事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犯有的,故該名董事亦被定罪。
2020年9月17日 時事脈搏
新昌營造廠的一名董事因違反《僱傭條例》支付工資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法院亦命令該董事向有關僱員支付約93.9萬元的欠款。
新昌營造廠早前因違反《僱傭條例》的不同罪行,其中包括沒有在工資期完結或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其僱員的工資,被定罪及罰款。該公司所觸犯的欠薪罪行是在其董事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犯有的,故該名董事亦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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