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結香港基金土地及房屋研究主管葉文祺認為,房委會不應只出售租置計劃的貨尾單位,而應全面重推租置計劃,一視同仁地讓所有公屋居民皆有機會購買所住的單位。對於公屋回收及輪候的影響,葉文祺認為,若參考上次租置計劃的經驗分階段出售單位,相信對於公屋回收及輪候冊的即時影響有限。
對於房委會在租置屋邨管理上的投入,葉文祺指出,現時房委會在租置屋邨的業主立案法團上,一般採取被動式的參與,對很多議案也不投票及表態,但在租置混住的情況下,房委會作為租置屋邨的大業主,代表屋邨中公屋租戶的利益,實在應該更加積極主動參與法團的管理,以使租置屋邨的管理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