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受《中國環球電視網》訪問時表示,被美國政府制裁,對她個人而言當然有不便,平日要使用金融服務,不知道相關公司是否有美國業務,而使用信用卡亦可能受到阻礙,但這些意義不大,而在這特殊歷史時期,受中央信任在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她感到非常光榮,上述種種不便均不重要。
她續稱,愈多反對中國的人作出批評,就說明《港區國安法》愈有效,她和其他官員都有十足信心繼續工作,他們的立場清晰明確,絕不會被制裁嚇倒。
林鄭月娥認為,制裁事件本質是美國策略的一部分,香港早已成為他們的目標,但有一部分人非常激進地反對政府和內地,以維護國家安全之名,對港府和中央政府官員的制裁,應受到香港人的譴責。
她又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國家安全和立法「真空」上為特區作決定,是非常具權威性,而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社會秩序逐步恢復正常。對於《港區國安法》有人說是一個「鎮邪」的能力,她認為,這方面是肯定的,它的效果是明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