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共乘汽車龍頭優步(Uber)早前宣布,若能在港取得法規肯定,集團有意把亞太地區總部遷到本港,亦考慮在本地建立科研及工程中心,但Uber今日表示,至今政府仍未明確審視可行方案,故此短期內將會保留新加坡為亞太地區總部。
運房局對此表示,儘管政府歡迎這些公司在港尋覓商機,所有投資者亦須遵守法律及現有政策。就客運服務而言,任何人或機構如欲安排私家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有關車輛必須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領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
若任何人在沒有有效出租汽車許可證情況下,駕駛或使用汽車提供出租汽車或取酬載客服務,無論以任何方式(包括以手機應用程式作為租車平台)安排出租服務,即屬違法。
政府一直十分關注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情況,並從多方面包括執法、宣傳及教育打擊這類違法行為;同時,政府正進行有關法例修訂工作,以提高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的罰則,並會盡快將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另一方面,政府建議推出專營的士,以回應社會上對服務質素較佳,和具備「網約」特色的個人化點對點公共交通服務的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