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向公務員引入以宣誓或簽署文件方式確認擁護《基本法》和効忠香港特區,並會考慮違反誓言的跟進行動及處理機制。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表示,自7月1日起,以宣誓或簽署文件方式確認擁護《基本法》和効忠香港特區將會是公務員入職的要求之一,首階段完成這個程序的高職級及職務較敏感的公務員佔約8萬人,未來希望逐步覆蓋至所有公務員。
多名民主派議員關注若公務員不簽署文件會否不獲晉升或聘用。聶德權表示,簽署文件會被視為入職的要求之一,倘有人不肯簽署或宣誓,當局會了解其拒絕的原因。若果公務員違反誓言,例如違犯《港區國安法》遭判刑,按法律條文需停止職務,倘涉及其他情況就按現時的法律及公務員事務局紀律行為處理機制。聶德權解釋,要求公務員宣誓効忠特區政府並非代表不信任公務員,只是過去發現有公務員對於「一國兩制」的關係理解出現偏差,甚至出現反對政府、抗拒中央的情況,故希望公務員日後更明確意識到其身份帶來的責任和要求。
建制派議員則關注以政府公帑支薪的公營機構僱員,例如醫管局的員工或廉政公署的人員,是否也需要宣誓或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和効忠香港特區。聶德權表示,他原則上同意出公帑糧的人士要有這方面的要求和責任,「薪酬來自政府,理應上支持政府」,但指在相關機制及法律上的層面,則留待正式的法律詮釋及政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