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於截至3月底止全年度,接到的投訴個案數目創新高,共接獲19767宗投訴,較上年度的4991宗增加2.96倍。
期內,在接到的投訴個案中,1.5萬宗為同類主題投訴的從屬個案,這亦是歷來最高。公署完成處理的投訴個案達19838宗,此包括由上年度轉入的個案。當中,17031宗投訴個案由於缺乏充分理據跟進,或受公署職權範圍或條例所限,經評審後已經終結;其餘2807宗則已跟進並終結。
在240宗以全面調查方式終結的個案中,152宗的結論是「成立」、「部分成立」或「投訴不成立,但機構另有缺失」。以查訊方式終結的個案有2418宗,公署在其中369宗發現所涉部門/機構有缺失或不足之處。此外,公署在年度內完成10項主動調查。
在年度內,公署完成全面調查及主動調查後,提出合共177項建議。截至6月底,共有159項建議已獲所涉部門及機構接納並同意落實,其餘18項則尚在考慮中。
申訴專員趙慧賢指出,很多時候,因為某些事件發生,公署的電子信箱便隨即收到數以千百計的投訴。為應付這種史無前例的現象與工作量,署方訂定新措施及程序,並會格外謹慎及保持不偏不倚及的專業態度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