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對美國國會參議院通過《香港自治法案》表示強烈反對,並敦促美國國會立即停止干預香港特區的內部事務。該法案及所謂的「制裁」完全不能接受,只會損害港美之間的關係和共同利益。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自回歸以來,香港特別行政區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一國兩制」原則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實。特區政府會繼續堅定不移地按照《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在該法案中提及國會對香港事務作出的評論,許多具有嚴重誤導性,更毫無事實根據。
有關檢控參與非法示威活動的人士,特區政府發言人重申,香港擁有穩健公平的刑事司法制度。《基本法》第63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律政司的檢控人員一直獨立並專業地履行這個憲制責任,無畏無懼。檢控決定基於可接納和可靠的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分析,並嚴格按照公開的《檢控守則》而作出,案件不會因涉案人士的政治理念、訴求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
發言人稱,法案的「制裁」對香港的金融機構不具法律效力,促請美方以負責任的態度行事,避免採取可能會影響金融機構正常運作及眾多客戶的舉動,並重申外國議會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