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訂明由特首指定法官處理相關案件,有別現時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分派,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相信,特首必定諮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意見,不影響司法獨立。
湯家驊出席無綫節目《講清講楚》稱,傾向維持由首席法官負責,但認為有關改動不影響司法獨立,相信特首委任前都會諮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
草案說明提出,香港特區要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中央還會在港設「維護國家公署」,是否對不信任特首,湯家驊不同意,他相信兩者分工不同,國家安全屬國防外交,特區不夠經驗,有需要設立。
至於特定情形下由「公署」及國家有關機關管轄,湯家驊估計涉及特別難處理的案件,認為法例應列明定義,但管轄不應包括執法及審訊,以免衝擊《基本法》。
他又指草案列明要遵循相關人權公約,相信有關罪行定義不會太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