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向各中學校監及校長發信,對於有學生被捕或被控的學校,教職員應為相關學生制定個人化的長期訓輔計劃,加強教導正確價值觀等。
局方表示,根據警方上月公布的數字,學生因為涉嫌參與違法行為被捕,佔整體拘捕人數四成,而最近更陸續有遭檢控及定罪的個案,情況令人痛心和憂慮,學校在傳授知識外,更有責任培育學生的品德,既不姑息學生違規行為,也不能放棄曾經犯法或被判刑責的學生。
信件指出,若個別違法個案的司法程序可能未完,在擬訂支援行動計劃和作跟進時,應考慮方案的細節會否影響司法程序,例如不宜與有關學生討論證供或如何處理訴訟。
局方提醒學校處理紀律問題時,應該盡量用正面的方法,促使學生改善不當行為,同時顧及學生自尊、個別差異和健康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