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醫院前運作助理因上司經常挑剔和責罵她,又編配較吃力不討好的工作,送上價值逾千元的禮物以圖改善待遇,早前承認3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8星期。
辯方大律師求情時提到,被告蔣紅玲(50歲)出於對法律的無知,所作行為及目的都只關於自己的工作,對公共服務影響不大,又指被告承認控罪,與執法機構合作,涉案款項不多,希望3項控罪判刑同期執行。
裁判官何俊堯判決時稱,案件涉及行賄罪行嚴重,雖然涉案銀碼不大,必須判處監禁,又表示有關行為經社會多年努力才能夠杜絕。
案情指出,被告案發時隸屬洗衣部轄下的熨部,感到被女管工針對,於6月至11月間,先後向當時並非生日的上司送上300元的蛋糕、價值195元的乾鱷魚肉及兩隻共值約660元的新鮮青邊鮑魚,合共值11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