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多份報章刊登致全港市民的信,呼籲港人充分理解及堅定支持全國人大通過建立「港區國安法」的決定。
林鄭在信中表示,全國人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基本法》,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切實履行中央的權力和責任,也是對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擔當和對香港市民的關愛。立法既有必要性,也有緊迫性,其合憲、合法、合情、合理的基礎無可置疑。
她說,立法的目的是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的活動。打擊的是極少數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活動,保護的是絕大多數市民的生命財產、基本權利和自由。市民可繼續依法享有言論、新聞、集會、示威、遊行、出入境等自由。
林鄭稱,過去一年,社會飽受創傷,暴力不斷升級,香港已經成為國家安全的缺口,自身的繁榮穩定亦岌岌可危。現在中央制定「港區國安法」,是要讓香港社會早日回復安定,重拾經濟民生發展,走出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