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下向地產代理業界的個人持牌人提供一筆過現金津貼。政府會透過地監局分批向有關人士發放一筆過現金津貼,金額相等於相關牌照的24個月牌照費。換言之,就營業員牌照而言,金額為2510元;就地產代理(個人)牌照而言,金額為3930元。
有關現金津貼毋須申請,地監局收到政府撥款後,津貼會以銀行本票形式按牌照號碼的先後順序於3個月內分批發放,預期首批津貼將於年5月下旬發放。
合資格的有關人士為,每一名於今年4月8日持有有效個人牌照的人士,以及每一名於今年4月8日或之前遞交個人牌照申請並於今年12月31日或之前獲批給牌照的人士。現金津貼的金額以該申請人截至今年4月8日所申請的牌照類別為準。
每名合資格的個人持牌人只可獲發一份現金津貼。如該人士於今年4月8日同時持有有效的地產代理(個人)牌照和營業員牌照,其所獲發的津貼金額以較高者為準,即3930元。
另外,地監局於今年1月宣布向合資格個人牌照持有人提供一筆過500元的專業資助,已按照早前宣布的時間表於4月開始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