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歡迎及同意發展局建議,以「雙信封制」安排出售中環新海濱三號用地,認為做法可以在顧及賣地項目的財政收益之餘,同樣重視用地的設計和社會效益。
在審批標書時,將質素和價格都納入考慮之內,而設定底價的安排亦能合理保障政府庫房收入。委員同時建議要盡量確保標書評審準則的透明度、如何處理和監控投標後的設計改動,以及制訂合適的評分標準和安排。
根據用地的規劃大綱,三號地商業發展應有數幢分隔的建築物,主要作辦公室和零售用途,提供最多15萬平方米的總樓面面積,並需一併興建至少2.5萬平方米、全日開放及寬敞的公眾休憩用地;亦設有一個連貫南北、橫跨整幅用地的園景平台,讓遊人可以從中環內陸核心商業區一直走到海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