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稍早表示,港台在去年11月20日在31及31A台播放的《左右紅藍綠》,通訊局認為有關節目的準確性、煽動仇恨、公平及個人意見節目中真實資料的投訴成立,並決定向港台發出嚴重警告,敦促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指出,對於港電作為公共廣播機構,被裁定違反守則,商經局局長認為有關事件性質嚴重,港台必須就裁決盡快作出正面和負責任的回應,包括全面檢討其節目編輯和製作的機制,以確保同類錯誤不會再發生。
商經局局長強調,港台必須全面恪守《香港電台約章》、確切履行公共廣播機構的責任,並嚴格遵守通訊局的相關業務守則,以及確保達致應有的專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