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早前涉及在一間已下半閘的酒吧聚集,被指違反限聚令。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不會評論個別事件,但新規例列明只要參與、聚集,及提供場所予一個4人以上的公眾聚集,均算違法,但她沒有評論已下半閘的酒吧,是否屬於公眾場所。
鄭若驊稱,組織聚集或提供場所供人聚集,可馬上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判監6個月,而參與有關聚集方面,執法部門可發出定額罰款告票。
對於民建聯李慧琼批評她身為律政司司長,卻少有解釋與疫情相關的法例。鄭若驊表示,她與同事都願意解釋,強調不可以討論某些已在發生的事,因為事件有可能要提交至律政司決定是否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