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寧市一名男子茍某隱瞞武漢返回史後確診感染新冠肺炎,致使900人被隔離,其中3人感染新冠肺炎,法庭今日宣判,茍某犯有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茍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茍某於1月16日乘坐火車從武漢返回西寧,19日感到不適以感冒為由就診,當醫生詢問返回時間時,他謊稱已返回西寧40多天。其後,茍某不主動居家隔離,隨意走親訪友,並兩次在當局的排查中,未如實登記從武漢回來。他於1月27日感到身體不適,到青海紅十字醫院就診,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30日被確診。
法院經審理認為,茍某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在國家衞健委宣布對新冠肺炎採取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後,拒絕執行預防、控制措施,引起病毒傳播危險,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