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自今天起,廢除針對賣淫及嫖娼罪行的「收容教育制度」,及對正被收容教育的人,解除收容教育,剩餘期限不再執行。
報道指,收容教育制度實施20多年,對於透過教育,挽救賣淫及嫖娼的人、維護良好社會風氣及社會治安秩序,發揮重要作用。隨着法律體系不斷完善,以及治安管理處罰法與刑法有效銜接,收容教育措施已經較少適用,歷史作用已經完成,這是以法治思維和方式加強社會管理的重要體現。
報道強調,收容教育制度雖然不再實施,但賣淫、嫖娼行為仍然是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規定的違法行為,有關方面應當對賣淫、嫖娼行為予以查處;對組織、強迫賣淫,引誘、介紹賣淫,故意傳播性病等犯罪行為,應當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