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青年在周四(26日)「拆禮物日」(Boxing Day),涉嫌於旺角朗豪坊破壞星巴克(Starbucks)咖啡店的貨架,被控刑事毁壞,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王焯彥,年20歲,報稱售貨員、健身教練、裝修工人等,他毋須答辯,獲准以5000元保釋,案件押後至下月24日再審,期間要遵守宵禁令,不得進入洗衣街、豉油街、上海街及弼街,除了住所附近的日出康城地下範圍,被告不得進入任何商場,是反修例風波的案件中,首次有被告不准進入任何商場。
控方指出,案件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又指被告重犯機會高,反對他保釋。
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稱,被告即使被定罪,判刑也不重,故批准被告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