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上周就警方封鎖理工大學申請司法覆核,認為事件或構成非法禁錮,要求法庭裁定警方行為失當,禁止稱學生為「暴徒」。高等法院今日拒絕發出司法覆核許可,稱未能證明警方的行為不合法或不合理。
法官黃崇厚在判詞中指出,每名在理大事件被捕的人士是否被控暴動,由律政司決定而非警方。警方監視和限制進出理大校園,是有法理依據下執行權力。不過,若事件一直持續下,警方執法的合理性或可能隨之減弱。
郭卓堅認為,警方在他申請司法覆核後改變策略,部分走出理大的留守人士在拍照後可離開,較先前要求他們自首及以暴動罪檢控較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