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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1日 時事脈搏

戴啟思:警開槍後應提交詳細報告

一名交通警今早在西灣河驅散示威者時開了3槍實彈,一名21歲男子中槍,情況危殆。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表示,據聯合國有關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及槍械的基本原則,警方在執行職務時,應該先採用非暴力手段,若無效時才使用武力和槍械。

戴啟思接受港台訪問時稱,警方在開槍後應向政府及相關部門遞交詳細報告,解釋為何及如何使用武力,當局應對相關武力使用作有效的檢視,有需要時由獨立的行政或檢控機關負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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