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涉及在港洗黑錢案,明日將刑滿出獄,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強調,陳同佳早前表示願意前往台灣自首,要求特區政府協助,絕不存在「被自首」或任何政治操作。
張建宗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台灣方面已對陳同佳發30年通緝令,但現時不接收疑犯,是令人匪夷所思。他指出,全世界做法都是希望早日緝拿兇徒歸案,如有人自首,對方應該即時接收,彰顯公義及法治精神。他形容投案是小事,不應將其變為國際大事。又希望台灣理性及實事求是處理事件,不要將簡單問題複雜化,不要政治凌駕法治,不應強人所難。
對於台灣方面要求透過司法互助安排陳同佳返台,張建宗就指,本港司法管轄權實施屬地原則,不是香港境內發生的案件,香港法庭無法處理,特區政府願意在事件提供協助,但要做得到才可以協助。
被問到陳同佳明日出獄後,政府會如何跟進,會否擔心他與家人團聚後改變主意不返回台灣投案。張建宗表示,對方已作出決定並寫信,清晰表達希望早日到台灣,希望台灣方面接收陳同佳,讓死者家人內心得到安撫,還死者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