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明日出獄,台灣陸委會表示,下午已透過既有管道,致函、致電特區政府,將派員前往香港,將陳同佳帶回台灣審理,並要求港方提供陳同佳的認罪書、庭訊口供及確認身份。
新民黨主席、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認為,陸委會的要求令特區政府尷尬,因台灣警方在香港沒有司法管轄權,而陳同佳獲釋後屬自由人,香港警方對他亦沒有司法管轄權。被問及若台灣警方以遊客身份陪同陳同佳回台是否可行,葉劉淑儀指出,遊客在香港境內工作,是違反《入境條例》。
經民聯梁美芬認為,陸委會的要求行不通,因台方在香港並無權押解疑犯,而押解疑犯須基於司法互助形式進行,特區政府不應為此開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