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上訴庭早上開庭處理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以及另外兩名被告盧建民及黃家駒的暴動罪定罪和刑期上訴。3名法官聽取完控方及申請方陳詞後,押後裁決。
盧建民代表律師劉偉聰陳詞時指出,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有錯誤,不應該將「共同目的」完全等同為同一種行為,他認為當時現場人士有不同行為,即是俗語所說的「兄弟爬山」。
此外,代表律師又稱,盧建民被指在砵蘭街向警方防線多次投擲泥沙等雜物,案情較楊家倫及鄧浩賢案輕微,7年監禁明顯過重,希望法庭能適當調低刑期。
至於代表黃家駒的大律師陳銚明陳詞時則提到,黃家駒當晚經過旺角,出於義憤才襲擊警察,已即時被制服拘捕,之後他已感到非常後悔並選擇認罪,希望法庭寬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