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行政會議明日召開特別會議,政府計劃會後公布引用《緊急法》為《禁蒙面法》立法。民間記者會晚上召開緊急記者會,批評政府企圖以跨過正常立法程序的行政手段,嚇怕抗爭市民,重申香港人並不畏懼任何惡法打壓,指出無論從法律上及經濟上,立法不過是有破壞無建設的「攬炒」之舉,將摧毀香港「一國兩制」基礎。
民間記者會提醒港共政權,環觀全球例子,執意通過蒙面法的政權往往不得善終,請林鄭及一眾魔警「睇路」。
民間記者會發言人表示,10月1日政權企圖謀殺學生後,非但不追究「殺性已起」的魔警,更用盡方法想要謀殺香港一整代人,企圖以行政命令繞過立法機關,頒布《緊急法》,制定《反蒙面法》。
發言人指出,勇敢的香港人將會無視這條蒙面惡法,因為現時「踢拖落街」、穿黑衫路過都已經有被控暴動罪的風險,以惡法阻嚇香港人是行不通的;同時,警察每日蒙面使用致命武力,卻仍然沒有依照警察通例配戴委任證及展示其警員編號,令市民投訴無門。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察同樣應遵守相關法律,坦誠相見。
發言人從法律及經濟兩方面分析政府「攬炒」之舉。從法律而言,早前大律師吳靄儀、李柱銘已分別質疑,《緊急法》立法並沒有足夠法理基礎。而《基本法》第27、28條保障香港人的人身自由,亦列明了香港人有集會結社、示威遊行的權利。
更重要的是,根據《基本法》第73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權力是屬於香港立法會而非政府;幾年以來,立法會已被政府用DQ手段削肉去皮,現在林鄭更進一步跨過立法程序,立法、執法、司法通通由港共包辦,三權分立名存實亡,法治社會將會土崩瓦解。《緊急法》這先例一開,後患無窮,反蒙面之後就可以再進一步立《國歌法》,立辱警罪,行宵禁令,查封傳媒,以至沒收資產,禁用通訊軟件及互聯網,最後「鎖港」。
從經濟角度來看,緊急法若通過,政府可以隨時沒收民眾所有資產。而香港所以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基石,在於完善的法治制度對私有產權有充分的保障,加上高透明度的政策減低投資風險。
發言人重申,「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香港人最卑微的要求,是《基本法》賦予香港人的權利。「當政權從來都無尊重過兩制,又如何要求市民尊重一國?」並強調緊急立法之日,就是「一國兩制」真正敗亡之時,呼籲國際社會正視「一國兩制」已經完全失敗這一事實,並懇切呼籲國際關注人道主義的組織能伸出援手,從人道危機中解救以血肉之軀爭取民主自由的香港抗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