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車務營運總管黃琨暐今日在記者會上指出,由於要在公眾關注及乘客私穩之間取得平衡,因此不能公開8月31日港鐵太子站的閉路電視片段。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認為,這是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PDPO)的基本誤解。
David Webb指出,2000年一宗《東周刊》對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案件中,上訴法庭提出,出版商未識別或甚至不知道其身份的人,所拍攝及刊登的照片不屬於PDPO中的「個人資料」範圍內。
他續稱,在電視上認出一個朋友,不代表出版商發布了個人資料,因相片沒有向觀眾披露他是任何人。但如果觀眾重新發布相片,再加上識別人物的說明,該名觀眾就發布了他們的個人資料。
他認為,公開片段才符合公眾知情權,即使警方及港鐵有任何考慮,亦不應以「私隱」的藉口不公開片段。他呼籲警方及港鐵應公開所有片段,醜陋謠言或可以被真正發生的事實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