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成員曾健成和長洲居長郭卓堅早前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律政司不檢控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收取UGL公司5000萬元的決定。高等法院早上拒絕批出司法覆核申請許可。法官書面判詞指出,司法覆核申請人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亦沒有勝算。
判詞表示,本案不適合考慮「法律錯誤」的問題,因為這無可避免需要檢視是否有足夠證據證明梁振英違法,而在現行的刑事司法制度下,一個人是否觸犯刑事罪行,只應由原訟庭法官或陪審團審視所有證據後作出裁決。
判詞又指出,即使郭卓堅和曾健成提出的理據成立,亦不足以顯示律政司司長不起訴梁振英的決定,是超出基本法的憲制權力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