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今日再度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指特首林鄭月娥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警方有否濫權及反修例示威持續原因,已構成行為失當,完全不符合公眾合理期望。
原告人為郭卓堅及葉慶祥,被告為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郭在入稟狀指出,反修例示威持續多月引發社會矛盾,不少示威者被警方打至骨折、眼瞎,警員無配戴委任證及隨便打人及拘捕等,均須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
入稟狀續稱,本來獨立調查委員會由大法官主持,一直行之有效,由於法例亦無賦以監警會主動調查權,故林鄭月娥一直說有監警會就足夠說法是掩耳盗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