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逃犯條例》風波愈演愈烈,全國政協常委何柱國出席電視節目時表示,香港現時毋須動用《緊急法》處理社會問題。以機管局申請禁制令為例,認為私隱專員公署可做更多。
私隱專員黃繼兒回應稱,《私隱條例》並沒有賦予公署權力,可指令網上社交平台的營運商把由其用戶發出涉及侵犯他人私隱的帖文移除。另一方面,該些帖文或言論雖然絕對不當,但公署並無任何權力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網上社交平台刊載該些帖文或言論。
黃繼兒認為,其所說的與事實不符,以公署沒有法定權力來說明不需要啟動緊急法例,亦欠說服力;以私隱專員法定權力的莫能來衡量公署的工作表現,亦有欠公允。
他指出,公署重視社會各界的意見,即使是批評,私隱專員及其團隊均會謹慎審視,同時重申公署會一如既往,本着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無私無畏的原則,根據《私隱條例》所賦予的權力作出跟進及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