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過去兩個月的多場反《逃犯條例》修訂衝突,共施放千多枚催淚彈。杏林覺醒及香港人權監察等團體進行問卷調查,結果發現,大部分前線記者因吸入催淚氣體而出現持續咳嗽和肚瀉等後遺症狀。
調查是於本月初以問卷形式訪問超過170名前線記者。結果顯示,96.2%的受訪記者出現呼吸系統症狀,53.8%受訪者出現眼睛腫痛及持續流眼水,反映警方使用大量催淚彈已確切危害市民的健康。
有份負責調查的急症科專科醫生鄺葆賢估計,部分後遺症較為嚴重,可能與警方密集式施放催淚彈、催淚氣體濃度、以及施放的地方有關。即使有示威者或記者表示已經「習慣」催淚彈,但不代表催淚彈對人體的傷害會減低。她提醒,如果接觸到催淚氣體,應該盡快用清水沖洗受影響部位,衣物亦要清洗。
香港人權監察發言人葉寬柔認為,警方不應在民居密集的地方施放催淚彈。民權觀察發言人王浩賢表示,催淚彈應作為清場的最後手段,認為警方應先用最低武力,例如防暴警察手持長盾驅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