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劉肇邦在Facebook表示,警方已採購3輛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SCMV)(俗稱水炮車),經過機電署進行驗收測試及優化工作後,警方亦已完成相關操作指引及基本訓練,目前正進行「路面測試」,有關車輛將會掛上路面測試指示以作識別,亦不會啟示或操作任何配置於車身的噴水裝置。
他續稱,警方不是在所有公眾活動中,都必然出動此車輛,而是在警方作出風險評估時,顯示有可能出現或是已經出現一個大範圍或嚴重公眾騷動,而導致有嚴重傷亡、財產被大肆破壞,或通過佔用主幹道,擾亂或非法堵塞交通等情況,對公共秩序或公眾安全造成重大影響的時候,警方才會考慮部署使用水炮車。
警方對於使用此輛水炮車有嚴格規定,目前只有機動部隊的同事才可操作此車輛,而其他防暴隊的同事,會於地面作戰術配合,必須指出採購此車輛,讓警隊可以多一個行動裝備的選擇,以便在有需要時,用以驅散暴力衝擊的示威者,在示威者與警察之間,製造一個安全距離,避免近身的衝擊,減少在場人士受傷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