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漁護署一個管理服務承辦商的4名現職及前僱員,以及一名清潔公司董事,控告他們涉嫌串謀使用虛假工作證明,以支持一名工作經驗不足的僱員晉升,同被控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名。5人獲准保釋,下周二應訊。
案情指出,其中4名被告任職中國海外物業服務,該公司在2015年獲漁護署批出一份5年合約,負責在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提供清潔、保安及管理服務。根據合約,若在某個更份未能提供所需人手,其每月服務費會被扣減。
調查發現其中一名被告入職時,只有約23個月物業管理工作經驗,但兩個月後獲推薦晉升為物業主任,等同管理監督,但管理監督必須具備至少3年工作經驗;5人涉嫌知道一封由利是清潔的業務夥伴發出的聘任證明信件屬虛假,但串謀使用信件的副本,意圖誘使他人接納為真文書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