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事務處呼籲合資格而尚未登記為選民的人士,須在法定限期7月2日或之前遞交新登記申請,使其登記資料可被納入今年9月發表的正式選民登記冊,並可以於11月舉行的區議會一般選舉中投票。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表示,凡持有身份證明文件、年滿18歲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均有資格登記為選民。市民申請登記為選民時,會同時成為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俗稱超級區議會)的選民。
發言人續稱,除住址外,申請人應同時提供電話號碼及電郵地址,以便選舉事務處在處理選民登記事宜時能更有效地聯絡,以及收取候選人經電郵發出的選舉郵件。
此外,選舉事務處在本登記周期繼續執行查核措施,已向約7.8萬名選民發出查訊信件。所有查訊信件的信封上蓋有「須立刻處理 與投票權攸關」的提示,提醒選民信件的重要性。
選舉事務處亦已根據選民所提供的其他通訊資料,透過電話、手機短訊、電郵或傳真等,聯絡受查訊的選民,提醒他們盡快回覆。受查訊的選民亦須於7月2日或之前回覆,以保留他們的選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