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搶手機案今早判刑,其中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普通襲擊罰款3000元,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罰款800元。
律政司指出,將會研究裁判官判刑理據和主控官報告,才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他接受被告如今有悔意,又承認自己因衝動和解決問題能力低而犯事,承諾以後要更有耐性處理事情,認為被告重犯機會較低。
民建聯議員葛珮帆認為,許智峯對其行為並無悔意,一直指摘政府人員有錯,干犯罪行嚴重不應縱容,因此對判刑感到非常失望,促請律政司提出上訴。
2019年6月11日 時事脈搏
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搶手機案今早判刑,其中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普通襲擊罰款3000元,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罰款800元。
律政司指出,將會研究裁判官判刑理據和主控官報告,才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他接受被告如今有悔意,又承認自己因衝動和解決問題能力低而犯事,承諾以後要更有耐性處理事情,認為被告重犯機會較低。
民建聯議員葛珮帆認為,許智峯對其行為並無悔意,一直指摘政府人員有錯,干犯罪行嚴重不應縱容,因此對判刑感到非常失望,促請律政司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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