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在一個電視節目表示,政府正就修訂《逃犯條例》拿捏一個最好的平衡點,認為修例是個起步點,讓本港有法律基礎打擊犯嚴重罪行的逃犯,長遠希望與個別地區簽訂移交逃犯的長期協議。
他指出,本港司法制度獨立勇捍,疑犯有權要求司法覆核,亦有終審法院把關,過程開放透明,不可能黑箱作業;加上政府不同部門把關,相信香港能成為令人有信心的地方。
他續稱,修例已剔除政治罪行,因此並不存在政治打壓,強調政府絕對不會出賣港人,市民毋須過份憂慮。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稱,本港只能與20個已簽訂長期協議的國家進行逃犯移交,過去曾收到200多個移交申請,最終成功移交109名逃犯,當中涉及一些嚴重罪案如毒品罪、行劫罪、詐騙罪、兇殺案及強姦案,亦有部分案件因證據不足而未能成功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