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國際新聞工作者組織及出版組織發表聲明,要求港府撤回或暫緩修訂《逃犯條例》,認為條例令在港記者及他們的消息來源,可能面對中國的刑事審訊。
發表聲明的包括國際記者聯會、無國界記者、保護記者委員會及亞洲出版業協會。國際記者聯會認為,修訂通過將會對涉及報道中國新聞的記者及告密者,產生寒蟬效益,進一步打擊本港的新聞自由,強調香港有簽署國際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港府有責任恪守公約對言論自由的保障。
無國界記者指出,中國政府已多次以「莫須有」的罪名懲罰異見人士,雖然草案已經把政治罪及可能影響人權的個案排除,但是不少港人仍然擔心港府沒有能力反對北京的要求,令記者受壓。
保護記者委員會認為,雖然港府強調有法院及行政長官審核兩個關卡,但香港法院無權審核內地當局提交的證據是否可信,行政官長則面對來自中央的政治壓力。亞洲出版業協會就指中國內地的司法制度,是威嚇記者和阻礙資訊自由流動的工具,草案將會把這些威嚇帶來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