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在官地用私人協約或以換地方式建丁屋屬於違法行為,今日是司法覆核上訴限期。
不過,發展局表示,由於司法覆核申請人申請法律援助的備忘錄昨日提交法庭,令案件的法律程序自動暫停42天,案件上訴期限亦由今日順延至7月9日,將因應最新情況,在新的限期屆滿前決定是否上訴。
發展局表示,期間地政總署會繼續暫停接收及處理,以私人協約方式及換地方式申請政府土地興建丁屋的申請。
鄉議局主席劉業強表示,已留意到有人申請法援提出上訴,批評政府暫緩處理私人協約和換地方式興建丁屋的申請不合理,認為應盡快處理已提交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