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出席活動致詞時表示,本港居住環境嚴峻,居於面積少於100平方呎劏房會影響兒童成長,故政府會加大力度支援非政府機構興建過渡性房屋。
陳帆又稱,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前年9月展開至今,已有逾270個家庭入住,營運團體目前可提供220個單位。
他表示,個人業主和發展商提供相當多的單位作為過渡性房屋,政府會確保改建後的單位安全和衞生。對於有部分入住過渡性房屋或社會共享房屋計劃的家庭,輪候公屋的時間未滿三年,營運團體會根據實際情況處理。
另外,他指出,法治是本港核心價值,需有完善制度確保疑犯受到法律制裁,政府有必要完成《逃犯條例》的修訂工作。政府會尋找適當機會向業界和專業團體解說,希望令大眾對條例修訂有全面和清楚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