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將提出私人草案《刑事司法管轄權(修訂)條例草案》,處理台灣殺人案,希望取代修訂《逃犯條例》。
他續稱,該條例規定本港對境外發生的盜竊罪和商業詐騙等罪行,具有司法管轄權,建議增加8項涉及謀殺及誤殺等罪行,讓案件可在本港受審。若港人在海外犯下有關罪行,將需要在本港受審,而任何人只要在境外對港人犯下有關罪行,香港均應有司法管轄權。
尹兆堅指出,相關建議與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早前提出修訂《侵害人身罪條例》方向類似,只是修訂方式不同,但在技術上沒有問題,亦不牽涉政府開支,促請律政司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