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的公眾諮詢,提出3個工作日或7日的兩大方案,下星期二結束。
消委會下午向政府提交建議書,同意冷靜期適用於3000元或以上預繳式服務合約,表態支持設立7日冷靜期及14日退款期。
消委會主席林定國認為,3日冷靜期未必能提供足夠時間讓消費者行使取消權,並建議政府亦可按特別情況引入規定,防止消費者擁有的7日冷靜期被剝奪。
林定國又提到,若冷靜期最後一天為公眾假期,或適逢風暴、黑雨等,有關期限可順延至隨後的首個工作日。
消委會表示,網上消費合約並非面對面、不涉及威嚇服務,同意現階段不納入監管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