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峰會一連兩日在比利時布魯塞爾舉行後,歐洲理事會同意,將英國脫歐日期推遲至5月22日,但前提是英國下議院要在下星期通過脫歐協議;若國會不通過協議,則期限將延長至4月12日。
歐洲理事會稱,希望英國在4月12日到來前,明確說明之後的行動,供歐盟執委會考慮。英國首相文翠珊原要求歐盟容許英國延遲脫歐限期3個月。
歐洲理事會重申,歐盟與英國在2018年11月達成的退出協議不再開放討論。任何單方面的聲明,必須與脫歐協議一致。歐洲理事會又呼籲,就英國脫歐的所有可能後果,繼續努力進行各級別的準備及應變。歐洲理事會仍將繼續掌握事態。
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Donald Tusk)表示,在4月12日前所有英國脫歐的選項都開放,英國仍然可以在協議脫歐、無協議脫歐、長時間延期或取消《里斯本條約》第50條之間選擇。他又指,4月12日是一個關鍵日子,英國需要決定是否舉行歐洲議會選舉,如果屆時英國還沒有決定舉行選舉,長時間推遲脫歐自然就不能實現。他又提到,峰會氣氛比預期更好,討論極具建設性,稱會後其更加樂觀,又指歐盟27國領袖以正面的精神看待文翠珊延期脫歐的要求。
文翠珊對歐盟同意英國延遲脫歐的決定表示歡迎,稱目前處於決定性時刻,議員們將有機會審視他們面前的選擇,現在有將返回倫敦建立對協議的支持,又強烈認為參與歐盟議會選舉將是錯誤的。
法國總統馬克龍表示,若果英國國會第三度否決脫歐協議,等同朝向無協議的「硬脫歐」。德國總理默克爾表明,歐盟要竭盡所能確保英國有序脫歐,但同時要為失敗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