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西九龍的香港麗思卡爾頓酒店(Ritz-Carlton),因排放未經妥善處理的污水至公用污水渠,違反污水排放牌照規定,其營運公司Best Winners Limited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1.5萬元。
環保署執法人員於去年8月10日巡查時,發現酒店內其中一個隔油池出水口的污水混濁及混有油脂,懷疑隔油池未有正常運作,將未經妥善處理的污水排放至公用污水渠。
執法人員隨即抽取污水樣本化驗,結果證實污水的油脂濃度超出污水排放牌照規定上限3.8倍。營運公司其後已加裝自動化學調劑系統處理污水內的油脂,及定期清理隔油池,確保其妥善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