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發布《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向公眾徵求意見。
深圳衞計委指出,根據此次《修訂徵求意見稿》顯示,深圳將升級控煙條例,今後在深圳,電子煙將納入控煙範圍;對經營場所將採取分檔處罰,警告並直接罰款,最高處罰3萬元(人民幣·下同)。
《修訂徵求意見稿》亦擴大了禁煙範圍,將巴士站、地鐵、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列入禁煙場所,亦規定地鐵出入口外側5米範圍內禁止吸煙。
同時,在幼兒園、中小學校、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周邊100米內不得銷售煙草製品,否則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3萬元罰款。